國務院頒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今年6月5日是第44個世界環境日,旨在紀念1972年6月5日至16日在瑞典斯德哥爾摩舉行的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提醒世界各國注意全球環境狀況和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喚起人們對美好環境的向往與追求。
4月16日,新華社公布了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水污染防治勾勒出一幅明晰的路線圖。5月6日,發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提出了開創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的主要目標、基本原則和若干重大舉措,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維護全球生態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當前,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環境,是建設生態文明、改善環境質量的重點任務,也是世界環境日的題中應有之義。
我國自“九五”開始,集中力量對“三湖三河”等重點流域進行綜合整治,“十一五”以來又大力推進污染減排,水環境保護取得積極成效。但是,水污染嚴重的狀況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區域性、復合型、壓縮型水污染日益凸顯,成為影響水體安全的最突出因素。一是水環境質量差。目前,我國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排放負荷大,遠超環境容量。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中,有近1/10喪失水體使用功能(劣于五類),24.6%的重點湖泊(水庫)呈富營養狀態。全國地下水水質監測點中,較差與極差的比例為59.6%。全國9個重要海灣中,6個水質為差或極差。二是水資源保障能力脆弱。人均水資源少,時空分布嚴重不均,用水效率低下。局部水資源過度開發,環境自凈能力銳減。三是水生態受損重。濕地、海岸帶、湖濱、河濱等自然生態空間不斷減少,三江平原濕地面積已由初期的5萬平方公里減少至0.91萬平方公里,海河流域主要濕地面積減少了83%。四是水環境隱患多。全國近80%的化工、石化項目布設在江河沿岸和人口密集區等敏感區域。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仍有違法排污現象,突發環境事件頻發。
針對水污染防治的緊迫性、復雜性、艱巨性、長期性,《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持系統治理、改革創新理念,確定了“三步走”的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同時,確定了實現“三步走”的10項定量指標。明確提出,到2020年,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三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三類比例總體高于93%。到2030年,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以上;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三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
為確保上述目標任務的實現,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原則,本著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堅持地表與地下、陸上與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場與行政、經濟與科技手段齊發力,節水與凈水、水質與水量共考核等總體部署和要求,“行動計劃”提出了10條35款,共238項具體措施。
唐人崔顥詩云:“青山行不盡,綠水去何長。”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我們堅信,只要敬畏自然,尊重客觀規律,視防治污染、保護環境為國之大計、人民福祉,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一個山野蒼翠、河湖充盈、波光瀲滟、清水長流的秀麗圖景,一定會在不遠的將來,展現在世人面前。